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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6月12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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