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交通事故行人过马路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3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行人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002863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