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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仲裁条款 第三者起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9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交强险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保险公司能否对抗事故第三者的起诉?

    审判实践中,不少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交强险合同时,约定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仲裁。事故第三者因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交强险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事故第三者不能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有观点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第三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而且交强险合同的仲裁条款仅约束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不及于合同外的事故第三者。事故第三者与保险公司之间未有仲裁协议的,保险公司即不能以交强险合同的仲裁条款对抗事故第三者的起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可否依据仲裁约定对抗事故第三者的起诉,该条例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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