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必须赔偿?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9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必须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不是非机动车、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情况,不论机动车是否有过错,都须负赔偿责任。而赔偿责任的赔付比例,则根据双方的事故责任划分来认定。机动车事故责任越大,赔偿责任越重;无过错的,则相应支付少量的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相关的知识, 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偿医疗费怎么办?
出车祸致工作丢失能找肇事司机赔偿吗?
肇事者逃逸 医疗费该谁承担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9002863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