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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5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2008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7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7.05元/年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26.72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51.6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676.41元/年;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0元/年。
      
       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83.41元/天
      
       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025元/年
      其他行业年平均工资:
    a金融业:51999元 b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39546元 c电力煤气及水利:30652元 d住宿餐饮业14443元 e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5293元

       f批发零售业17174元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办行[2007]115号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市内交通费:每天20元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实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豫财行字〔1996〕第2号)同时废止。
       以上数据适用于办理2008年1月1日以后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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