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222.202.*.* 张先生
2016/12/8 16:44:14 留言
购车前谈好13.8万送行车记录仪,承诺10天左右到车,后面因拖延时间答应结算尾款时给予补偿优惠。牌证下来后要求结算,销售人员说优惠1000,补相应尾数1930,元,我钱打过去后几个小时销售要求补行车记录仪成本费,说是财务忘记把记录仪算进去,我需要重新再补500元,我拒绝后4S店扣留了我的购置证 购车发票 保险单。销售员说只要我记得现在收我的费用比当初13.8低就行。通过各种渠道想跟他们协商 他们不予理睬。目前提车到现在快两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