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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脱轨仍继续行车 造成车辆中破3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一、事故概况
2000 年8月12日时43分,2824次货物列车(编组49辆,总重1553吨,计长66.7)运行至焦柳线六孟—塘库k1449+778处时,列车机后第39位空棚车运行方向第一轮对发生脱轨,运行约4公里后该车辆的前制动软管被拉断,列车紧急制动停车,列车机后39~41位(空棚车)车辆脱轨于塘库四号隧道内。中断正线行车8小时49分;车辆中破3辆;损坏钢筋混凝土轨枕1599根,木枕137根,防爬器26套,轨距拉杆110根。构成列车脱轨行车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落轨点前第236~237根水泥轨枕间的道心石碴面上,有一车辆旁承的摆块,且在第238根轨枕上行方向侧面及第237根轨枕下行方向侧面各有一砸痕。
2.落轨点前第324根水泥轨枕上行右侧线路的石碴面上有一刮痕,同时在该刮痕后约2米处路基上有一 组散落的车辆枕簧(内外圆簧)。
3.经对落轨点前后100米线路几何尺寸的实地测量,该段线路的曲线正矢一处超限4毫米;有一水平三角坑,超限2毫米;曲线上股钢轨侧磨最大值9.5毫米,相应轨距扩大超限4毫米。
根据事故现场实地勘察情况,局事故调查委员会认为:这起行车事故与复杂的轮轨关系有关。就线路现状及车辆运用状态看,难以断定系单因素而造成的列车脱轨,这起事故主要是由车辆、线路等因素叠加而产生的复合原因造成的。
三、事故责任
铁道部批复事故定柳州局责任。
四、采取措施
1.必须加强对车辆的检车作业。经对事故车检查发现:列车机后第39位车辆1位台架下心盘螺栓一侧丢失2条、松2条(其中有1条无螺帽),另一侧4条全松;2位台架下心盘螺栓丢失1条、松7条。第40位车辆1位台架下必盘螺栓折断2条、松6条;2位台架下心盘螺栓折断互条、松7条。
2.必须加强线路的日常检查和养护维修,确保线路几何尺寸。
3.有关人员必须加强监督列车的运行状况。由于各种因素,第39位车辆的第一轮对脱轨后运行了近4公 里,而未能及时发现停车,以致事故车辆的前制动软管被拉断后而停在隧道内,加大了救援难度。
4.加强对空车脱轨的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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