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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宝成线8次特快旅客列车火灾大事故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5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一、事故概况
2000年9月7日15时57分,成都分局宝成线8次旅客列车(编组 19辆,总重1051吨,计长 45. 4;马角坝 机务段SS3B191号机车牵引)运行至宝成线东坝线路所K396+ 500处,机后第一位邮政车UZ25B8051发生火灾。紧急停车后,将邮政车甩下,有关人员立即进行灭火,16时40分灭火完毕,17时05分8次列车开出。事故造成邮政车UZ25B8051中破;耽误8次本列1小时08分;直接经济损失15.12万元。构成旅客列车火灾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认真勘察和分析,并经成都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后认定,邮政车前仓前端左侧底部邮包内装有一级易燃物品,造成邮包阴燃起火。
三、事故责任
责任单位:由于邮包的安全检查、装卸、押运均由成都市邮政局负责,因此事故责任单位为成都市邮政局。
四、采取措施
1.通报全局,要求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加强对站车、货运、仓库等处所的防火工作,抓好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车辆部门加强对邮政车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对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要重点检查,确保出库质量。
3.客运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对旅客列车始发前的“三乘联合检查”;列车运行中,车辆检车人员加强对车辆技术状态运用情况检查,防止因邮政车超载、偏载发生弹簧、旁承压死;客运、公安值乘人员加强对邮政车监督、检查,防止邮政车私带闲杂人员、装运非邮件物品。违章使用电气设备。
4.邮政部门认真查找在邮件的承接、检索、装卸、押运等作业环节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出邮件运输安全卡控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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