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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6死4伤 广西2·16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被判5年

发布时间:2015年6月9日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广西藤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郑某忠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经交警部门调查证实:2008年2月16日晚,郑某忠驾驶桂AG1026号大型客车,由宾阳县黎塘车站沿南梧二级公路往梧州方向行驶。2月17日凌晨2时,行驶至藤县塘步镇三垌路段时,与对向由袁洪祥驾驶的贵GB3379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轻伤、8人轻微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藤县交警大队认定,郑某忠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郑某忠马上打电话报警,并到当地交警部门投案,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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